中新網5月25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通訊傳播主管部門負責人蘇蘅24日強調,跨媒體規范不能流于空泛,須有完整配套。該部門今日(25日)將召開“廣電法”修法外部咨詢會議,跨媒體經營規范,將納入下階段“廣電法”修法。
在“廣電法”的“跨媒體條款”部分,藍營對于綠營“廣電法”修法版本,對“主管機關得依據其是否形成支配意見力量、影響信息觀點多元,準駁跨媒體并購”,多認為定義太過空泛。
“立委”楊麗環表示,“跨媒體條款”立意良善但定義太過籠統,“所謂支配力量,它的標準化在哪里?”臺灣需要一個可以在國際競爭的產業,不是在媒體尚未并購以前,就用“支配意見、公眾近用管道多樣性”的概念去圍堵,跨媒體并購日后若媒體集團內容出現爭議,可以另外用法律去規范。
蘇蘅表示,跨媒體所有權規范議題非常復雜,涉及規范非常多,最重要的是把配套做好,2年前她進入“通訊傳播委員會”后,“通訊傳播委員會”就一直在處理跨媒體所有權規范議題。
蘇蘅說,臺灣未來的競爭態勢,是電信與有線電視平臺的競爭,中華電信MOD用戶數已達116萬,它不像系統臺一樣,受到“有線廣播電視法”管,沒有市占率三分之一限制,“未來電信與有線電視,到底是兩邊可以競爭,還是被電信吃掉的市場,如果兩邊監理不一致,會對產業發生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