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和電視發現應用提供商Shazam CTO Jason Titus在OTTtv世界峰會上稱第二屏應用為廣播機構、服務提供商和廣告商提供巨大潛力,但推出服務前開發者必須確定用例。
“智能手機正在成為與電視互動的標準。我們有機會利用該屏幕做有興趣的事,但你必須考慮用例——人們為何要用它?一個問題是人們做事情,是因為它們可以做,而不是因為人們想用它們”
Shazam與內容所有者和廣告商合作把互動從電視擴展到智能手機。
Titus表示第二屏互動可幫助廣告商把與觀眾的互動延伸到昂貴的30秒廣告之外,并提供此互動更相關的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