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TDG最新的分析報告,到2016年,逾3000萬戶家庭將使用運營商提供的“電視無處不在”(TVE)服務,在他們的聯網設備上收看節目。
“道理很簡單,”TDG資深合伙人和此新報告作者Colin Dixon指出,“如果消費者能夠在其PC、平板電腦和手機上訪問付費電視服務,他們應該不太可能使用如Netflix或Hulu等的競爭服務,因而不太可能退訂服務。”此策略會有效嗎?Dixon表示也許有效,“盡管到2006年3000萬戶家庭活躍地使用TVE服務并非微不足道,但到同樣的時間OTT視頻服務將被近9000萬戶美國家庭使用。這是付費電視運營商正在面臨的現實。”
在TVE市場動態方面,有幾家主要內容提供商將選擇單干,并且對消費者直銷(即不用運營商支持),而一些運營商將嘗試擴展現有的傳輸協定,覆蓋聯網設備(即不用內容提供商支持)。大多數情況下,此中間道路將最有利,意味著內容提供商將能營造終端用戶體驗,而運營商將提供一種品牌的、認證的“網關”,消費者通過它能夠訪問內容。換句話說,如果消費者不通過付費電視運營商訂購內容,TVE訪問將不獲允許。
為此,Dixon期待運營商或“運營商TVE”服務將主導這個市場空間。盡管內容提供商或“內容提供商TVE”服務在早期市場將起作用,但他們將很快被運營商TVE服務吸收。Dixon稱,此多屏幕、多內容源模式將在未來幾年走強,主要理由是觀看模式的轉變,從以內容為中心的模式(觀眾尋找內容)轉變到以觀眾為中心(內容找工作)。在此劇增的視頻領域,電視屏幕上顯示多個內容源,而點播重要性超過內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