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計是“趁火打劫”。古曰:“敵之害大,就勢取利,剛決柔也”。簡單地講,對方內部矛盾越激烈,越是有利于另一方乘機進攻。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競爭雙方體制和機制的弱點往往容易被其中一方“趁火打劫”。
倭寇自“明治維新”(1998年三分天下)以后,經過多年的市場歷練,體制和機制日趨完善,難以找到大的“趁火打劫”之處。相比之下,廣電的體制和機制實在太容易讓倭寇“趁火打劫”……。
廣電的“第一任務”常常與現代企業的“第一任務”不一致,太容易讓倭寇用市場的手段“趁火打劫”了。網臺分離讓倭寇“趁火打劫”成合法的IPTV。“被數字化”、強行漲價、按端收費,不僅讓倭寇可以“顛倒黑白”地指責有線是“日本鬼子”,倭寇自己演變成“八路軍”,而且讓百姓主動告知倭寇自己家是否有多余的電視機。有線七大姑、八大姨太多,一時難以培養成服務意識或服務不位;倭寇“趁火打劫”地引領百姓唱“國際歌”。有線整合不暢,實行“攘外必先安內”,內戰個個英勇無比,外戰只擅長“哭爹喊娘”,倭寇“趁火打劫”,不費一槍一彈,就占領了五分之一的大好河山。一盤散沙有線,終于盼來了自己的組織“國網”,但遲遲不召開“遵義會議”;倭寇“趁火打劫”全面出擊。有線往往不是市場說了算,而是技術說了算;倭寇“趁火打劫”將技術引向倭寇優勢的IP,誘餌有線所謂的“技術高手”丟掉DVB。利用廣電所謂的“高手”喜歡自以為是,大肆吹噓什么OTT,“趁火打劫”地讓有線優勢殆盡,更為可氣的是,這些有線“高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有線實在太多被倭寇“趁火打劫”之處,預示著有線再不清醒過來,恐怕“在劫難逃”。
仔細觀察倭寇,有線也可以找到許多破綻“趁火打劫”。利用IP傳輸的不穩定性,將其提升到安全事故的標準“趁火打劫”。利用IP牌照只是授予電信三兄弟中的一個,挑起另外兩兄弟的不滿,“趁火打劫”的拉攏。利用央視眼里無百姓或無服務,而且一旦出事,全部責任推給地方播控平臺,“趁火打劫”讓他們“狗咬狗”。利用七大牌照各自為陣,既可以“趁火打劫”讓其分,又可以全開放、促其合。利用七大牌照與互聯網企業的性別差異,屢屢違背“181號”管制,“趁火打劫”地挑起“額娘”的滿。利用OTT不會強化地方的宣傳,利益有線隸屬地方身份,以“電視作為地方政府管理工具”說事,“趁火打劫”地挑釁OTT企業與地方的關系……。
如倭寇和皇協軍領導班子突然發生變更,往往是“趁火打劫”的機會。倭寇的設備發生重大故障,往往可以“趁火打劫”。對手產品設計上的弱點,并引起用戶不滿時,可以“趁火打劫”。倭寇歷史上曾欺壓過百姓,可以通過“憶苦思甜”來“趁火打劫”……。
今天關于市場運營業務的第101個問題是:你能列出多少有線能讓倭寇“趁火打劫”的機會?你又能列出多少你“趁火打劫”倭寇的機會?你自己創造了多少讓倭寇“趁火打劫”的機會?你能分享你成功“趁火打劫”對手的案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