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25日,索尼公司與中國“全國信息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正式簽署了GB18030《信息交換漢字編碼字符集》的使用權轉讓協議。索尼公司標準化解決方案全球戰略室荻原明部長與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所王立建主任代表雙方在協議上簽字。本次轉讓協議的內容包括全部GB18030標準字符,索尼公司也是中國第一家購買全部GB18030標準字符的外資電子硬件廠商。
為了促進中國中文信息技術和民族軟件產業的發展,國家質量監督局和信息產業部于2000年3月17日聯合發布了GB18030《信息交換漢字編碼字符集》。(
*1)該字符集為為國家強制性標準,適用于所有在中國銷售的“文字信息處理相關產品”,從2001年9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索尼公司在全球各地開展業務的過程中都嚴格遵守國際貿易準則,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隨著公司在華業務的高速發展,以往通過各個產品業務部分分別獲得國家標準字體使用權的方式已經不能滿足索尼公司在華整體業務發展的需要。因此,索尼公司從2003年4月開始與中國相關負責政府部門進行協商,并于2003年7月25日索尼集團正式簽署了GB18030《信息交換漢字編碼字符集》的使用權轉讓協議。
在簽約儀式上,索尼(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正田紘表示:“我們非常高興地看到,隨著中國加入WTO,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日益健全。索尼公司非常尊重中國的知識產權,我們相信,中國的知識產權能夠得到充分保護,對于在中國開展業務所有企業的長遠發展都有益處。”
*1 GB18030《信息交換漢字編碼字符集》是對原有中文字符集的擴充,收錄了27000多個漢字,總編碼空間超過150萬個碼位,為徹底解決郵政、戶政、金融、地理信息系統等迫切需要的人名、地名用字提供了解決方案,也為漢字研究、古籍整理等領域提供了統一的信息平臺基礎,并且為中文信息在國際互聯網上的傳輸與交換提供了保障。該標準同時收錄了藏文、蒙文、維吾爾文等主要的少數民族文字,為推進少數民族的信息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
索尼(中國)有限公司是由索尼公司于1996年10月在北京設立,旨在統一管理和協調Sony在中國國內的業務活動的全資子公司。作為在中國的地區總部,它在中國國內從事電子信息行業的投資,產品市場推廣,顧客售后服務聯絡,并針對Sony在中國的各所屬企業進行宏觀管理及廣泛的業務支持,推動Sony在中國市場業務的不斷發展。索尼(中國)有限公司希望通過各項業務活動,為中國的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Sony公司是世界上民用/專業視聽產品、游戲產品、通訊產品和信息技術等領域的先導之一。它在音樂、影視、計算機娛樂以及在線業務方面的成就也使其成為全球領先的個人寬帶娛樂公司。公司在截止到2003年3月31日結束的2002財年中的合并銷售額達到623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