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上分配線性電視并不新鮮。消費者對電視無處不在(TVE)需求旺盛,現在它被視為常態。傳統廣播公司被迫跟上演變中的觀眾習慣,使內容上線和在任何設備上觀看。
但在幾乎所有的情況下,他們這樣做沒有插入必要的信令,用來指示在線性碼流內廣告及其它內容片段開始和結束的位置以及哪些片段可以、必須或不可以用替代內容替換。
廣播公司已經考慮提供OTT內容的運營成本,他們知道這是他們的未來的一部分。不過,若無正確的信令,事實上不可能實現OTT必須提供給廣播公司的最高變現。此外,沒有正確的信令,提供廣播公司和觀眾期待的無縫的專業觀看體驗極其困難。
由于未能購入能夠令OTT有利可圖的技術,包括信號傳輸和正確的元數據信令,廣播公司無法充分利用OTT提供的商機。
OTT挑戰
盡管OTT應被視為一種機會(只要合適的技術到位),但網上分配線性內容要比OTT VOD或TVE分配復雜得多。重新格式化內容用于OTT的過程就很耗時,更別說嚴格遵守各種設備和區域的內容分配權的挑戰。
如果一件內容因為無權而不能分發到加州某觀眾的手機上,那么OTT分配商現在必須在最后一秒以編程方式自動做出反應。若無正確的信令觸發用別的內容替換此內容,那么廣播公司可能受罰,OTT分配商可能只是默認用藍屏中斷內容。由于現時觀看時間競爭激烈,觀眾根本不會等問題解決,很可能關機或看另一視頻流。
線性電視廣告是大生意,最貴廣告價格動輒50萬美元以上。廣播公司用廣告收入能夠支付播出一個頻道的費用。但將此內容網上播出可能涉及費錢的工作流程復制和成本,這是當前的OTT廣告和訂閱收入負擔不了的。不過,廣播公司不需要這樣,因為OTT提供了很多向其現有的線性內容增加更多價值的機會。
其中一個機會是動態插入,或者更準確地說精準廣告置換。但在線性電視流OTT情況下,這并不那么容易做到。例如,在線性電視上播出的廣告若干天后還與OTT VOD流媒體一起保留毫無意義。這些廣告到那時可能過時和不相關。更嚴重的是,置換廣告必須與那些需要置換的廣告有恰好一樣的時長,否則就有不連續(例如,如果此廣告太短則黑幀,如果太長則切掉下一段內容的開頭)。為無縫做到這一點并且使OTT盡可能有利可圖,廣播公司必須能夠提供元數據,向OTT分配商傳遞每段內容的幀邊界和時長信息,因此廣告可被動態替換。
傳輸恰當的信號
廣播公司還有機會利用尼爾森收視率擴展,把一個線性廣播節目后的頭幾天包括在內,以便把點播觀看列入。OTT流式傳輸的線性內容實際上有兩次機會,但前提是廣播公司能夠使此內容能夠幾乎馬上在C3窗口可用,而且還要成本效益高。
與廣播系統(如媒體資產管理系統、自動播出系統、播出切換臺等)集成,提供訪問與內容片段關聯的定時數據的最有效方式。用這種方式,包括定時、資產類型和唯一ID等的信息可帶內發送或帶外傳遞,隨后應用到視頻流,對主線性廣播工作流程沒有影響。
如果廣播公司提取描述線性電視頻道的元數據(包括每段內容開始和結束),作為SCTE 35信息傳遞這些元數據,可以自動化各種增值應用,包括動態廣告插入/替換、點播資產創建,乃至交互電視。由于是以自動化方式做的,線性電視用于OTT相關的成本和人力大大降低,并且解決了很多相關的業務挑戰。
例如,這解決了復雜的版權管理問題。當內容片段內的元數據指示某一塊內容必須按照用SCTE 224進一步定義的某些參數替換時,可向下觸發一個策略。例如,如果某國或某一網絡上的一位觀眾要求一碼流,元數據信令能指示必須改為提供一個不同的碼流。
由于元數據信號正確傳輸,從而具有了即時、動態地替換廣告的能力,提供線性內容OTT是一個更有價值的過程。如果這些廣告被個性化尤其如此。事實上,最近一個研究表明,每次顯示,OTT平臺內的廣告比在廣播或有線電視上的廣告,效果高67%。這是因為通過互聯網分發內容,一個碼流發送給每個觀眾,更容易針對個別用戶個性化廣告。
利用更多的關于用戶的元數據,如位置、觀看歷史、瀏覽歷史等,可以用一種分布式播出架構為特定用戶提供更精準廣告。自然這意味著廣告自身更有價值因而更有利可圖。只要帶內或帶外傳遞定時信息及關于每段內容和廣告的元數據到分配鏈內最后一個視頻服務器,運營商可確保他們插入的廣告無縫和精準。
結論
在提供OTT內容方面,如果廣播公司想保持相關性,他們選擇極少。正如前述,這確實提出很多挑戰,但有了傳遞信令和元數據信息的恰當技術,這些挑戰都可以克服。通過這些措施,線性廣播公司能夠利用令OTT極有吸引力的應用。從內容替換、版權管理、自動化資產創建到動態廣告插入/替換,一切皆有可能,增加線性內容的價值,開啟新收入流。OTT不再是花錢,它是一個賺錢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