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Vibrant Media的研究,消費者稱需更多軟件、APP和硬件是阻止他們體驗VR和AR數字廣告的最大障礙。
該研究評估了來自美國、英國和德國3000多位消費者的意見,發現不知道在哪里發現VR和AR廣告以及擔心這些廣告可能用盡他們的移動互聯網數據流量額是第二和第三可能的障礙。
Vibrant Media創始人、CEO克雷格?古丁評論說,要求額外硬件觀看內容的內容提供商將只對非常小眾的受眾或非常小眾的場合有吸引力。3D電視市場表明僅僅需要一副專門眼鏡就是接受的一大障礙。內容和廣告領域的VR和AR創意人員必須盡快吸取這些教訓,否則消費者和品牌將錯過沉浸式數字內容的好處。達到最佳規模和影響的VR和AR廣告是應用免費和附件免費,并且通過手機瀏覽器從可信的、環境相關的和品牌安全內容消費通道內分發。
他說,如同很多推出然后又丟棄內容APP的出版物告訴我們的那樣,手機上最重要的內容APP是網絡瀏覽器。除了移動瀏覽器外還要求專門APP去體驗VR和AR內容對大多數消費者來說是不能克服的障礙,毀滅這種創意廣告能夠達到的規模。缺乏規模可能為很多消費者表示不知道在哪里發現VR和AR廣告的理由之一。盡管34.4%受訪者已經體驗過360網絡視頻,但只有15.4%體驗過VR廣告,10.4%體驗過AR廣告。
“也就是說,VR和AR APP和硬件創造者可能希望著眼于附件市場,幫助消費者創作他們自己的沉浸式內容。我們已經看到在消費者在社交媒體上創作和分配360視頻和圖像中對這些內容的需求。已經體驗過數字360°視頻體驗的消費者中78%認為它們是好或非常好的內容。我們自己的Vibrant 360°/VR體驗獲得了相比標準的2D視頻廣告體驗600%的互動率、700%的內容回憶、2700%的品牌回想和200%的產品購買打算。不過,依然感到驚奇的是,消費者認為親朋好友是VR和AR內容創作者的第三優先選擇源。”
這種對用戶產生的VR和AR內容的高需求并非Vibrant研究團隊的唯一驚訝:對照來自數字娛樂公司的內容,在消費者對接收廣告的興趣程度方面有一個差別。消費者對接收來自電影制作者和電影公司的VR和AR內容體驗最感興趣,第二興趣對如Netflix和亞馬遜Prime上的VR和AR內容。電腦游戲業居于用戶產生VR和AR內容之后。
不過,在被問到考慮廣告而非來自不同領域的內容體驗時,消費者顯示出對來自度假旅游公司、會展、房地產和汽車業的VR和AR廣告比對來自數字娛樂業的VR和AR廣告有更強烈的偏愛。
古丁總結道:“我們知道我們自己的VR和AR體驗廣告格式達到了極高水平的參與度。部分原因是它們為用戶發起的,觀看它們不需要APP或硬件,它們是LEAN(精益),也因為我們把它們原生地置于消費者信任的環境相關數字內容內,而且它們也非常有趣。因此我們預計相比其它行業,消費者會更對來自娛樂公司的廣告感興趣。不過,我們的研究人員似乎發現了在選擇觀看VR和AR廣告創意時一個令人驚訝的事實和功能廣告的優先次序。對要求消費者離開他們常規的真實環境的產品和服務來說,對沉浸式先試后買廣告的需求看來最高,還有是度假目的地和房地產觀看以及如房地產和汽車購買等高價值物品。當然,消費者對來自VR和AR廣告的事實和功能的偏愛并不免除創意團隊的娛樂性。廣告商必須以娛樂方式提供沉浸式和深入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