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Facebook涉嫌濫用用戶人臉圖像數據的集體訴訟案件有了最新進展。
此前,伊利諾伊州的一起集體訴訟案指控Facebook濫用人臉圖像數據,并要求賠償350億美元。面對訴訟,Facebook要求美國一家法院駁回此案。但在近日,舊金山第九巡回法官的三名法官駁回了Facebook的申請,其中一名法官表示,Facebook采集的人臉圖像和相關技術,存在應用于視頻監控的人臉比對甚至解鎖手機的可能性。
隨著申請的駁回,此案也將正式進入審判階段,除非美國最高法院介入。
法庭文件介紹道,Facebook的人臉識別技術違反了伊利諾伊州的生物特征信息隱私法(BIPA),其損害了用戶的隱私,也可能會對他們的隱私構成實質性的威脅。
BIPA對每次過失違規行為處以1000美元罰金,對每次故意違規行為處以5000美元罰金。
如果最終輸掉這場官司,Facebook可能會面臨數百億美元的潛在損失。消息稱,伊利諾伊州市民抗議Facebook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采集他們上傳的照片,此案涉及到700萬用戶,Facebook可能會面臨為每個用戶賠償1000-5000美元的罰款,總金額最高將達到350億美元。
早在2010年,Facebook便初次在北美地區的用戶群體中引入了人臉識別技術。一年后,其他地區的用戶使用Facebook,人臉識別功能也隨之被自動激活(用戶事先不會收到任何通知),系統會要求用戶識別照片中標記的人是否是他們認識的朋友。
Facebook發言人回應稱:“Facebook始終向用戶解釋公司對人臉識別技術的使用,并給予用戶是否允許Facebook在應用功能中使用該技術的選擇權。我們正在研究我們應對方案,并將積極為公司辯護。”
近一年來,由用戶隱私問題引發的連鎖反應,成為當前Facebook面臨的最大危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