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與發展,人們的版權意識也越來越濃烈,有時候我們想聽一首歌,會發現自己手機上的音樂APP根本搜索不到,無奈只能在手機上安裝多個音樂軟件,還有視頻軟件亦是如此,這都是因為該軟件是沒有這首歌、或者這部電視的版權。
在文學創作領域,版權也顯得尤為重要。由于網絡的快速發展,其方便快捷的特點讓許許多多的好文章能夠得到廣泛流傳。比如利用微信公眾號平臺,人們可以每天閱讀到最新、最熱的文章,個人開創公眾號寫文章、發表觀點也成為很多人追捧的一種方式,而且還可以帶來可觀的收入。但是隨之而來的是版權糾紛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此前一則有關版權糾紛的案件又引起了大家的關注,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是一則全國首例認定人工智能生成的文章構成作品案件,近日,該案一審判決已生效。
AI自動撰寫文章被盜用,騰訊起訴
2018年8月20日,騰訊公司在騰訊證券網站上首次發表了標題為《午評:滬指小幅上漲0.11%報2671.93點 通信運營、石油開采等板塊領漲》的財經報道文章(以下簡稱“涉案文章”),末尾注明“本文由騰訊機器人Dreamwriter自動撰寫”。
此文在騰訊證券網站上首次發表后,上海盈訊科技有限公司在當日復制涉案文章,通過其經營的“網貸之家”網站向公眾傳播,發布標題為《午評:滬指小幅上漲0.11%報2671.93點 通信運營、石油開采等板塊領漲》的文章。經比對,該文章與涉案文章的標題和內容完全一致。
騰訊公司遂將盈某科技訴至南山區法院,并訴稱:涉案文章是由其組織的包含編輯團隊、產品團隊和技術開發團隊在內的主創團隊利用Dreamwriter軟件,在大量采集并分析股市財經類文章的文字結構、不同類型股民讀者的需求的基礎上,根據其獨特的表達意愿形成文章結構,并利用其收集的股市歷史數據和實時收集的當日上午的股市數據,于股市結束的2分鐘內完成寫作并發表,文章末尾注明“本文由騰訊機器人Dreamwriter自動撰寫”。
騰訊公司認為,涉案文章作品的著作權應歸其所有,盈某科技的行為侵犯了其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起訴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
針對騰訊公司的訴請,被告盈某科技未發表答辯意見。
法院認定此AI創作文章擁有著作權
南山區法院審理后認為,涉案文章是否構成文字作品的關鍵在于判斷涉案文章是否具有獨創性,而判斷步驟應當分為兩步:首先,應當從是否獨立創作及外在表現上是否與已有作品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或具備最低程度的創造性進行分析判斷;其次,應當從涉案文章的生成過程來分析是否體現了創作者的個性化選擇、判斷及技巧等因素。在具體認定相關人員的行為是否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創作行為時,應當考慮該行為是否屬于一種智力活動,以及該行為與作品的特定表現形式之間是否具有直接的聯系。
法院同時認為,涉案文章是由原告主持的多團隊、多人分工形成的整體智力創作完成的作品,整體體現原告對于發布股評綜述類文章的需求和意圖,是原告主持創作的法人作品。
從涉案文章的外在表現形式與生成過程來分析,該文章的特定表現形式及其源于創作者個性化的選擇與安排,并由Dreamwriter軟件在技術上“生成”的創作過程,均滿足著作權法對文字作品的保護條件,法院認定涉案文章屬于我國著作權法所保護的文字作品。
Dreamwriter:基于算法的智能寫作系統
Dreamwriter計算機軟件系由騰訊公司關聯企業自主開發并授權其使用的一套基于數據和算法的智能寫作輔助系統,是滿足規模化和個性化內容業務需求的高效助手。自2015年8月20日開發完成以來,原告主持創作人員使用Dreamwriter智能寫作助手每年可以完成大約30萬篇作品。
早在2015年9月,Dreamwriter就發表了自己的第一篇財經報道作品,起初創辦Dreamwriter也正是為財經新聞服務的。
據其負責人回憶道,財經新聞的撰寫工作遇到了很大的問題,最核心的問題就是“財經新聞的生產能力滿足不了內容的需要僅僅A股就有幾千家上市公司,如果給每一家公司都做報道,除非是安排幾百人的采編隊伍,不然無法完成。”
而且財經報道需要更多的人力,如今的基礎的財經新聞報道也越來越少有人愿意做。既然人力不夠,不如試試交給機器來做,于是Dreamwriter便誕生了。
到目前為止,Dreamwriter的報道從財經、體育拓展到了電影、汽車、游戲、社會新聞等多個領域。
AI寫作的優勢
隨著AI寫作逐步完善與發展,我們不得不承認,AI寫作擁有著許多人們難以比擬的優勢。
1、快速出稿
我們發現,上述案件中,Dreamwriter根據其獨特的表達意愿形成文章結構,并利用其收集的股市歷史數據和實時收集的當日上午的股市數據,于股市結束的2分鐘內完成寫作并發表,可以說出稿速度十分迅速。
借助人工智能技術帶來的強大算力,AI寫稿能夠通過實時的數據挖掘、收集,然后立刻處理,瞬間就能輸出結果。相較人類編輯主動搜索、閱讀再到遣詞造句的時間,AI可以節約大量的時間成本。
2、分析大量數據
對于AI來說,可以短時間內接收數據,然后快速檢索大量數據作為內容的支撐。相對于AI來說,人類編輯的知識儲備和精力是有限的,而AI可以挖掘出大量數據信息作為輸入,而且能夠做到旁征博引。
3、內容相對客觀
“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是英國劇作家威廉·莎士比亞的一句名言,就是說每個人對這部作品的解讀、賞析和看法都不一樣,所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在人類寫作中亦是如此。
當我們看到一則新聞或者一個事件時,由于我們的想法、閱歷、知識水平的不同,對于獲取到的內容、信息看法并不能做到完整、客觀。而對于AI來說,其遵循訓練出來的模型網絡,完整分析所有輸入。
4、節省人力成本
對于人類來說,人們的時間和精力總是有限的,而且人們還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去休息、吃飯、睡覺,每天能夠寫的文章也是十分有限。
但是對于AI來說就大不一樣,他們不需要吃飯睡覺,而且永遠不會感覺到靈感和思維的枯竭,網絡上上所有的資料、數據都是他們源源不斷的寫作來源。就拿Dreamwriter來說,它每年可以完成大約30萬篇作品。
AI寫作存在的問題
AI寫作雖然擁有著許多人們難以比擬的優勢,但其也不是十全十美,目前研究出的AI寫作還存在不少問題。
1、寫作觀點不夠鮮明
對于AI寫的文章來說,其基本上是根據訓練好的網絡模型寫出,許多文章的內容、觀點基本遵循一種套路,而缺乏了一種比較鮮明的態度及辯證的觀點。
2、質量偏低
就目前來看,AI寫作在在新聞方面運用的較多,因為新聞報道等語言比較平實,只需簡單秒速一下事件的經過即可,在需要有情節和人物性格塑造的小說方面表現或許有點差強人意。
3、訓練投入巨大
如果想要AI能夠寫出好的文章,對算法要求非常高,前期訓練人力、物力成本非常巨大。
在訓練時,要用到龐大的語料庫,還要預刪選以提高質量,訓練時為了處理海量數據需要占用昂貴的GPU計算時間。
寫在最后
到目前為止,AI小編已經為多家報社和新聞機構所采用。國外有美聯社的WordSmith、華盛頓郵報的Heliograph和紐約時報的Blossom ,國內有新華社的“快筆小新”、字節跳動的Xiaomingbot、騰訊財經的Dreamwriter、第一財經的“DT稿王”以及《南方都市報》的“小南”等。
而且隨著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的不斷完善與發展,未來算法的優化和硬件算力的提升都可使AI的創作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AI一旦獲得創作能力,文學、音樂、電視電影等行業因此會產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長期來看,AI寫作若大規模應用落地,其未來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