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發改委、財政部等六部委日前印發《關于普及地面數字電視接收機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了數字電視接收機的普及時間表。
《意見》明確,根據地面數字電視覆蓋情況,在3-5年內普及地面數字電視接收機,實現境內銷售的所有電視機都具備地面數字電視接收功能,滿足消費者免費正常收看地面數字電視的需求,到2020年全面實現地面數字電視接收。
結合實際情況,六部委確定了分步實施方案。第一階段是從2014年1月1日起,境內市場銷售的40英寸及40英寸以上電視機應具備地面數字電視接收功能;第二階段即2015年1月1日起,境內市場銷售的所有尺寸電視機應具備地面數字電視接收功能。
《意見》要求,上述截止日期之前生產的不具備地面數字電視接收功能的庫存電視機產品在銷售時應配送地面數字電視機頂盒,鼓勵在有線電視網絡未通達的農村地區使用的直播衛星機頂盒中增加地面數字電視接收模塊,相關機頂盒產品應符合地面數字電視接收器國家標準。
業內人士認為,隨著數字電視的普及,數字家庭產業將迎來快速發展。數字家庭,即通過網絡實現家庭內部各種家用電子電器產品之間及其與外部的互聯互通,使家庭成員能夠便捷地實現互動娛樂、信息服務與智能控制。數字家庭產業主要指與數字家庭系統相關的制造業以及與應用服務相關的配套產業。
此前,工信部在《數字電視與數字家庭產業“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數字電視產業銷售收入保持平穩較快增長,數字家庭應用規模不斷擴大,到2015年,以數字電視和數字家庭為主的視聽產業銷售產值比2010年翻番,達到2萬億元,出口額達到1000億美元,工業增加值率達到25%。
業內人士認為,當前,數字家庭的產業鏈已經基本形成。作為產業鏈的構成主體,芯片和操作系統等核心部件廠商、整機廠商、內容提供商、網絡運營商都將受益于產業的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