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有線與衛星電視廣播協會(CASBAA,下稱“協會”)12月7日再次敦促香港立法會在本周稍后的會議上,通過對《版權條例》的建議修訂。該次修訂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容產業的未來尤關重要,將是香港歷來首次訂立數碼版權的相關原則。協會首席政策總裁馬德朗(John Medeiro)表示:“香港的知識產權法規亟需更新,以涵蓋通過合法與非法數碼渠道發布的內容,包括以整套形式于網上發布的盜版付費電視節目。”
在過去近十年間,針對監管數碼世界的版權,香港社會已進行多次廣泛辯論,以求制定合理并兼顧各方權益的版權法(香港特區目前尚未具備相應版權法例,以致無法履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版權條約的最新承諾)。馬德朗續道:“法例遲遲未立,盜版行為越見猖獗。一日法規未能完善,將繼續對創意工業帶來嚴重傷害,而這種傷害并非單是理論上的,而是確切令業界流失就業機會。”
立法會下周將審議針對條例草案的超過900項修訂,這一系列修訂目的不外為削弱草案效力;而與此同時,“網民”組織亦致力游說各界,聲稱如要求未獲接納,將全力反對條例草案通過。以協會的立場來說,條例草案現時雖未能為廣播版權提供充足保障,然而綜觀全局,協會仍傾向草案能順利通過,好讓其他議題能于下年度的諮詢中詳細討論,包括網民提出的新增豁免范圍以及加強針對商業盜版集團的執法等。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被反對者喻為“網絡23條”,令公眾將之與2003年提出并迅即撤回的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互為混淆,正如馬德朗分析道:“該具誤導性的稱謂只會妨礙公眾探討草案背后的真正議題。事實上,全球所有民主體制都設有版權法,而保障優質節目製作與維護基本公民權利完全可以并存,兩者并無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