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幾年來,互聯網在全球發展迅猛,網絡新媒體業務層出不窮。我國緊跟網絡化發展國際前沿,已成為互聯網發展大國。到2016年底,我國網民規模達7.31億,其中手機網民達6.95億,網民每周上網時長26.4小時。即時通信、搜索引擎、網絡新聞、網絡視頻、網絡音樂、網上支付、網絡購物、網絡游戲、網絡文學、網絡論壇、互聯網理財、電子郵件、微博微信、在線教育、地圖查詢、網絡電視、網絡直播等新業務不斷涌現。對于什么是網絡新媒體,見仁見智。筆者以為網絡新媒體是指利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新興傳播載體進行信息傳播的媒體,包括新聞網站、視聽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賬號、客戶端、IP交互式電視、OTT互聯網電視等多種形式。我國網絡新媒體的快速發展,得益于我國政府確定的“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得益于我國政府制訂的切合實際的投融資管理政策。我國新媒體投融資政策有以下特點和走向。
一.允許社會資本進入除新聞信息采編、視聽節目服務以外的新媒體廣闊領域。新媒體源于新技術,互聯網等新技術多為社會風險投資。我國網絡新媒體的快速發展得益于社會資本的積極參與。為促進文化產業大發展,2005年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國發〔2005〕10號),明確了哪些文化產業領域鼓勵非公有資本進入、哪些文化產業禁止非公有資本進入。該文件規定非公有資本不得利用信息網絡開展視聽節目服務以及新聞網站等業務。2007年中辦國辦下發《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建設和管理的意見》(中辦發[2007]16號),明確非公有資本不得對新聞網站、時政類視聽新聞發布和網絡廣播電臺電視臺形態服務進行戰略投資或直接經營。2013年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鼓勵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發展,降低社會資本進入門檻,允許參與對外出版、網絡出版。《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2007年國家廣電總局、信息產業部令第56號)、《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令第6號)都規定,從事上述業務須為國有獨資或者國有控股單位。今年5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要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的采編業務和經營業務應當分開,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業務。按照上述規定,除了新聞信息采編、視聽節目服務以外,社會資本可以進入網絡內容生產、網絡渠道構建、網絡程序應用、網絡技術研發、網絡安全保障、網絡用戶服務等廣闊領域,大有可為。社會資本進入新媒體行業,有利于激活媒體活力,解放和發展媒體生產力,更好地滿足用戶多樣化需求。
二.扶持國有主流媒體進入并引導新媒體發展。我國網絡新媒體吸引了大量社會資本,催生了騰訊、阿里、百度、今日頭條、愛奇藝等民營互聯網大型企業。相對于社會資本,國有資本對網絡新媒體的投入明顯不足。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在哪里,新聞輿論陣地就應該在哪里。對新媒體,我們不能停留在管控上,必須參與進去、深入進去、運用起來。”2016年全國人大通過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強主流媒體建設,以先進技術為支撐、內容建設為根本,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在內容、渠道、平臺、經營、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建設“內容+平臺+終端”的新型傳播體系,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體和傳播載體。2017年中辦、國辦印發的《國家“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規定:扶持一批主流媒體所屬網站等新媒體,加強重點新聞網站、網絡廣播電視臺等主流網站集群傳播能力建設,發展移動互聯網“微傳播”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網站上市。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人民網、新華網等重點新聞網站已成為上市公司,央視網、芒果網等廣電視頻網站不斷發力。另外,在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指導下,個別網絡新媒體企業正在進行國有特殊管理股試點。
三.禁止外資進入新媒體。媒體是一個國家重要的文化載體和意識形態陣地。我國借鑒其他一些國家的做法,對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提供媒體業務,沒有作為電信增值服務業務對外開放。2017年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修訂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將計算機、通信、互聯網等設備制作業列為鼓勵外商投資類產業,將電信業務列為限制外商投資類產業(增值電信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50%,電子商務除外;基礎電信業務,中方控股),將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網絡出版服務、網絡視聽節目服務、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互聯網文化經營(音樂除外)、互聯網公眾發布信息服務等列為禁止外商投資類產業。
隨著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以及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新技術的推廣應用,融媒體、智媒體等新媒體業態不斷出現,社會資本進入新媒體的領域將更加寬泛。我國新媒體的投融資政策將不斷調整,因勢利導,規范管理,維護秩序,促進新媒體繁榮發展,促進社會文明進步。